关于转发“中国力学学会启动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接中国力学学会通知,山东省力学学会启动向中国力学学会推荐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遴选与推荐工作。请感兴趣的单位或个人尽快组织材料并与学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 张波(13791007290),王炳雷(13969058316)。

 

山东省力学学会

2026年3月10日

 

以下为中国力学学会通知(含补充通知)内容:

 

主题: 中国力学学会关于推荐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尊敬的中国力学学会理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的通知》,中国力学学会启动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从事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工作的集体,原则上开展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工作。

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从事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一线工作的个人,原则上应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已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的,不作为先进集体负责人被推荐。已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的,不作为先进个人被推荐。不得同时作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负责人被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集体协作紧密、凝聚力强,作风端正、管理规范,具有良好声誉,堪为行业表率。

近5年来,本集体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集体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集体负责人及主要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集体负责人须为中国籍,集体相关创新贡献与工作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基础研究领域。勇于开拓新方向,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作出突出贡献。

2.核心技术攻关领域。聚焦关键领域突破、强化前沿技术引领,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成功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形成重要技术标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作出突出贡献。

3.重大工程创新领域。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研制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实施模式,显著提升工程质量、安全与综合效能,打造行业标杆。

4.科学普及和服务领域。在科学普及、决策咨询、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科技志愿服务或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甘于奉献,勇于担当,作风廉洁,具有良好声誉,堪为行业领域表率。

须为中国籍,原则上应在职,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创新贡献与工作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基础研究领域。勇闯科学“无人区”,提出或解决重要科学理论问题,获得重大原创发现,得到国内外学术界高度认可,为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作出重要贡献。

2.核心技术攻关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落地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有效破解产业发展技术瓶颈,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重要贡献。

3.重大工程创新领域。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取得工程技术重大突破,为保障国家重大工程任务实施、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科学普及和服务领域。在科学普及、决策咨询、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科技志愿服务或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渠道与推荐名额

1. 理事推荐:每位中国力学学会理事可推荐候选人1名、候选集体1个,须有2位或以上(含2位)理事联合推荐方为有效推荐;

2. 分支机构推荐: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可推荐候选人1名、候选集体1个

四、推荐程序

1.请理事、各分支机构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候选集体,所推荐的候选人、候选集体应经其所在单位同意,且不存在学风道德、学术不端、处分处理等问题

2. 候选人、候选集体注册并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网址:https://kecaihui.cast.org.cn/),按要求在线填写相关材料,凭推荐码完成在线提交。推荐码由理事、分支机构联系秘书处获取,交由候选人、候选集体。

3. 候选人、候选集体应将所填写的材料提交理事、分支机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4.学会评审后确定拟推荐对象。

5.单位公示:拟推荐对象须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五、推荐材料报送程序及截止日期

候选人、候选集体于3月17日前凭推荐码完成在线提交。

参与推荐的理事、分支机构于3月17日前将附件中的推荐表通过邮件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经学会评审后确定的拟推荐对象,于4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学会秘书处。纸质材料包括:系统导出的初审推荐材料登记表一式3份,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报告1份、非密证明1份。

 

联 系 人:刘洋  010-82543903,13810042640,

联系邮箱:liuyang@cstam.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5号,中国力学学会

 

    中国力学学会

2026年3月7日

 

主题: 中国力学学会关于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工作的补充提示

尊敬的中国力学学会各位理事、各分支机构:

3月7日,学会通过邮件发出关于推荐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按照中国科协对推选工作的要求,现作几点补充说明:

一、坚持面向基层,突出一线导向。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一线,重点向基层单位和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人员倾斜。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表彰,县处级干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评选表彰总数的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科研教学一线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可按科研人员参评。

二、学会有3+1推荐名额。其中1个名额专属科学普及和服务领域推荐名额,推荐范围是学会专职工作人员(在岗在编)和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不强调在岗在编),评选条件是在科学普及、决策咨询、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科技志愿服务或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原则上应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请相关分支机构积极推荐。

三、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如全国劳模,需进一步确认是否已享受待遇】

四、所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原则上均应通过推荐单位产生,不得多渠道重复推荐,请提醒申报人知晓。

相关推荐单位包括:

1.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荐。主要面向中央科技委员会、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等成员单位及全国工商联。

2.地方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技厅(委、局)、国资委开展本地区推荐工作,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统一组织安排。

3.学术团体推荐。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全国学会联合体负责本领域的推荐工作。

4.基层科协组织推荐。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科协高校科协联络组办公室)和中国科协白家庄办公区分别负责组织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推荐工作。

5.特殊领域推荐。军队系统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组织推荐工作。国防科工系统(军工企业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主要由国家国防科工局组织推荐,军工企业非涉密人选(集体)可通过国务院国资委推荐。特殊领域人选(集体)不得通过其他渠道推荐。

 

中国力学学会秘书处 ,刘洋,1381004264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5号,100190

电话:010-62559209,传真:010-62559588

 

首页    学术活动    关于转发“中国力学学会启动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